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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的通知
Q Me - 2008-2-12 9:22:00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环发〔2008〕16号
关于印发《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的通知
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人民政府: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规划》目标。
附件: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 环保 三峡 规划 通知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三峡办、三峡总公司
附件:
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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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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