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广 东 省 环 境 保 护 局
粤人考中心函[2008]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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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附件:1.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广东省专业资格考试中心 二○○八年 二月二十五日
抄送:厅专技处,省环保局人事处、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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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2,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可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考2科”)考试的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三、提交报考材料的要求 1、《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自行用A4纸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2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附件4 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5 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地市名称(加盖公章):
注:此表在 3月26日前传真至省考试中心考务部,传真电话:(020)376057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