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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娃娃 - 2008-3-14 14:5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化学品分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化学品分公司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唐家沱内沱村,现主要从事精细化工品的生产,产品为丙二酸二甲酯和4,6—二羟基嘧啶,设计规模分别为丙二酸二甲酯1500t/a、4,6二羟基嘧啶500t/a。全厂现有职工310人,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生产8小时,全年生产300天(7200小时)。全厂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
根据公司计划,该项目将于2008年9月底搬迁。
二、项目污染物产生及治理情况
废气
4,6—二羟基嘧啶干燥时将产生少量粉尘,排放量约0.01kg/h,为散排,排放量较小,粉尘比重大,散排在车间内后沉降快,不会产生车间外TSP超标问题。
项目使用2个4t/h锅炉,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废气通过30m烟囱直接排放,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罐区有少量无组织排放的甲醇,采取加强管理,采用密闭式装车系统等措施进行控制。
以上废气治理措施能够保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是可行的。
废水
全厂废水包括丙二酸二甲酯装置产生的酸化废水7m3/d和酯化废水6.3m3/d、4,6—二羟基嘧啶装置产生的洗涤废水和离心母液7.2m3/d、化验废水0.5m3/d、地坪冲洗水平均5m3/d。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采取分散治理和集中治理相结合的方案。丙二酸二甲酯酯化废水和4,6—二羟基嘧啶废水先分别进行预处理,回收原料后,再与丙二酸酯酸化废水、化验废水、地坪冲洗水、生活污水一并进行中和、生化处理,生化处理采用的是活性污泥法。污水站处理规模为120m3/d。
理论上,该措施可行,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的要求,根据工厂监测分析,处理后废水能够达到一级排放标准要求。江北区环境监测站近几年的监测结果也表明污水能够达标排放。
尽管如此,但从污水站的操作情况看,企业每天一次对均衡池进行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添加稀释水的量,再对稀释后调节池内水质进行监测,才进行后序处理。对于排放口水质的监测也仅为每天一次。一天中,均衡池水质可能随生产情况发生变化,这样的监控频率,不能保证调节池实时出水均COD<1000mg/L,因此,如此不能及时准确掌握污水状况,操作也有人为性,不能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重庆市环境监察总队2007年4月3日进行的取样监测结果,废水中COD为123mg/L,超标0.23倍,氨氮为22.1mg/L,超标0.47倍,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根据以上分析,为控制污水站治理效果的稳定、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评价要求:
(1)为确保生化处理效果,同时节约用水和减小排放总量,在生化处理前应增加投加氧化剂的物化处理工艺,即能降低有机污染负荷,也能氧化分解游离CN-根。
(2)由于废水中含盐量很高,为保证生化处理,应对含盐废水先进行蒸发浓缩脱盐处理,如此,既能保证生化处理效果,也可回收副产品NaCl,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具在;
(3)加强污水水质监控管理、提高监测频率,对均衡池水质增加监测频率,以确定调节池内需添加水的量,添加水后,调节池内水质仍需监测,确定满足生化处理要求后,再进行后序升化处理。同时,应做好相关记录。
噪声
企业的噪声源主要是各种泵、风机、空压机、离心机、冷冻机组等设备,各设备源强在80~95 dBA。采取了设备合理选型,在建筑上采取隔音设计,在设备上设置缓冲器,在设备基座与基础之间设橡胶隔振垫,在管道上设置橡胶减震补偿器等防震降噪措施,加上距离衰减,根据预测,厂界噪声能够达标。
固废
企业固体废弃物包括丙二酸酯精镏釜底残留物、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
丙二酸酯精镏釜底残留物,企业现采用加碱分解后送污水站处置的方式处置;厂区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站处置。
根据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企业现对危废的处理措施是不符合规范的,需进行整改,危险废物需委托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城市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理,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品分公司,现实际生产的产品方案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性。在对污染治理措施按照评价的要求进行整改后,生产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完善评价所要求的风险防范措施后,基本能够避免和有效应对环境风险影响。总体上,企业在整改后,维持近期生产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建设办公室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位于评价范围内的企业周边居民、新华小学、铁山坪街道、下游望江厂等。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网络表单、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调查问卷、网络表单、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如下:
1、重庆紫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医药化学品分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唐家沱
邮政编码:400023
电话:67106933
联系人:廖春梅
电子邮件:meixuan95@yahoo.com.cn


2、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
邮政编码:400020
电话:67634266
传真:67636378
联系人:周雪
电子邮件:cqeia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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