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Me - 2008-7-10 16:32:00
关于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征求意见稿)国家环保标准意见的函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规范和指导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局决定修订《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标准名称改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08年2月20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周凤保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15 传真:(010)66556213 附件:1.输变电导则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环保 输变电 环评导则 标准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规划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国电环境保护研究院 |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