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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Me - 2008-7-10 16:43:00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6〕734号

关于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局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于2006年11月15日前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李晓弢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征求意见稿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环保 评价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国家电网公司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国家环保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
  
  湖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河北省辐射环境管理站
  
  华东电力设计院
  
  华北电力设计院
  
  中南电力设计院
  
  东北电力设计院
  
  西北电力设计院
  
  西南电力设计院
  
  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东北电网有限公司
  
  华东电网有限公司
  
  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
  
  国电环保研究院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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