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Me - 2007-12-17 0:24:00
1、栏目明确制度
本网站在提出论坛专项申请时,已明确列出拟开办的论坛的各具体栏目和类别,如公告区、环评入门及环评工程师、环评工作交流区、环境保护相关区、求职招聘与交易区、联谊休闲区等,所有申请开办的项目已逐项列出。本网站在开办论坛时严格按批准的栏目进行,不会超越范围随意开设。
2、版主负责制度
本网站开办论坛时,有相应人员对论坛实施有效管理。获得批准的各个论坛栏目指定专职人员充当版主,每个栏目不得少于一个专职版主,并实行版主责任制。版主负责监管该栏目的信息内容,除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外,对登载的信息负有人工过滤、筛选和监控的责任。一旦发现论坛的栏目中有违规内容,本网站将保留追究发帖人或者回复人的相关责任并报网络监管部门予以处理。
3、用户登记制度
上网用户使用论坛前预先履行用户登记程序,填写网站提供的注册表格,提供真实、准确、最新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身份证号)。注册表格由网站妥善保存并不得随意泄漏,用户注册后方可使用该网站提供的所有论坛栏目和相关服务。一旦发现用户违反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网站有权暂停或中止该用户使用本网站包括论坛在内的所有或部分服务。
4、规则张贴制度
(1)严格按照网络监管部门的要求,在论坛的显著位置张贴ICP备案号。点击备案号,应弹出该备案表的清晰可认的扫描图片。
(2)上网使用者点击论坛时,应首先弹出载有电子公告服务规则的页面,该页面内容旨在对使用者的行为作出符合法律规章和政府要求的警示和限定,其中包括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有关条款。
5、安全保障制度
本网站论坛用户发出的信息预先进行了软件自动过滤和人工过滤,因此用户的某些信息无法发送,请检查是否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如果不含有上述信息,而仍然无法正常使用,请及时联系管理员(站务专用QQ:592386281,站务专用Email:eiae@tom.com)或者版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