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8〕590号
关于征求《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等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决定制定《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喷墨打印墨水》等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以上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8年9月25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曹磊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100035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 100029
电话:(010) 66556220 传真:(010)66556218
(010) 59205851 传真:(010)59205951
附件: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
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喷墨打印墨水》(征求意见稿)
4.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喷墨打印墨水》(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5.《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6.《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喷墨打印墨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标准 意见 函
附件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2、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3、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科技处
4、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5、北京工业大学
6、北京工商大学
7、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8、廊坊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附件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喷墨打印墨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2、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打印显象应用分会
3、中国日化协会油墨分会
4、北京空军装备研究院
5、北京工商大学化工学院
6、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7、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
8、佳能(中国)有限公司
9、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10、珠海保税区天然保杰数码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11、广东东莞印可捷纳米喷墨制品有限公司
12、珠海纳斯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3、山东力美彩喷墨水有限公司
14、珠海美禄达打印机耗材有限公司
15、沈阳金太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16、上海英威喷墨科技有限公司
17、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
18、北京迪吉艾科技有限公司
19、乐凯数码影像有限公司
20、利盟国际中国有限公司
21、北京联创佳艺影像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2、UIC(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3、北京赛威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24、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附件: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编制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附件: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喷墨打印墨水》(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喷墨打印墨水》(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