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转贴,原文由 Q Me 于 2007-11月-28 周三, 15:10 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拉法基瑞安重庆腾辉涪陵水泥有限公司46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建设工程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拉法基瑞安重庆腾辉涪陵水泥有限公司;
2、项目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拉法基瑞安重庆腾辉涪陵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西侧;
4、产品结构及生产规模:日产熟料4600吨,年产普通硅酸盐水泥熟料159.62万吨,年产水泥231.7万吨。同时配套建设250万t/a的石灰石矿山及9000kW纯低温余热发电站(年发电量为5216×104kWh,年供电量为4903×104kWh)等;
5、投资规模:总投资约7.3亿元;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拉法基瑞安重庆腾辉涪陵水泥有限公司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樊金荣
联系电话:028-86721005
传真:028-86720975
电子邮箱:
jinrong.fan@cn.lafarge.com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健
联系电话:023-67634077
传真:023-67634077
电子信箱:
cqyj888@163.com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审-→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 审批程序: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由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技术评估,组织专家评审(评估机构一般应在30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并对评估结论负责)-→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目录,公示时间为5天。作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
3、 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建设区域现状调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清洁生产分析;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次公示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通过中华环评工程师联谊会网站(
http://www.eiae.com.cn)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2)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3)项目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音等到环境影响;(5)选址建设的意见和态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举行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网站提交、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拉法基瑞安重庆腾辉涪陵水泥有限公司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07-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