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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Me - 2007-12-29 11:09:00

关于安排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精神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5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8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0日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11日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2007年1月7日至1月25日。
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附件一)。
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其报名应符合报名条件;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办法
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从2008年度起,考生报名信息必须通过网络进行传递。考生可于1月3日起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xrsks.cn,在网上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二),并下载打印报名表。新考生须携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提供身份、学历、学位、职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后办理报名手续。老考生可携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进行资格确认后办理报名手续。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西安地区的考生,由单位审查后直接到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其他市、区的考生,由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汇总后到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地址:西安市朱雀大街15号。联系电话:85227310、85227309。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
四、收费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用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法改价格[2007]1925号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前3科为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应提醒考生务必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卡注意事项;(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区域作答。
2、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的计算器。
4考生于考前10日内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教材与培训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有关教材及培训工作由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附件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一: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摘自《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国人部发[2004]13号)



第十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摘自《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国人部发[2004]13号)


第五条
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附件二: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民族



政治面貌



最高学历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工作年限



专业工作年限



专业职务



专业职务聘任时间



专业资格



专业资格


取得时间



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档案号





考试地点


西安

报名序号



考试类别



级别



专业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科目4

备注











(单位盖章)




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注:新考生不填写档案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见下页:

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别


级别


专业




35、环境
影响
评价
工程师
4、考4科
01、环境评价

四科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2、考2科
01、环境评价

两科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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