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环评工程师联谊会

首页 » 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资料区 » 环境保护标准 » 固废与化学品污染控制 »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8年第3号)
Q Me - 2008-1-18 12:12:00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 2008年 第3号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工作,现批准《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HJ/T 420-2008)

    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8年4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tech/hjbz/bzwb)查询。

    特此公告。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主题词: 环保 新化学物质 申报 标准 公告



附件: 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HJT 420-2008).pdf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新化学物质申报类名编制导则》的公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8年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