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08〕723号
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一体化速印机》(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我部决定制定《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08年11月5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或标准编制单位。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姜宏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陈轶群、王璟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A座10层100029
电话:(010) 66556220
(010) 59205830
传真:(010) 66556218
(010) 59205832
E-mail:
chen1qun@gmail.com;
wangj_cec@yahoo.cn 附件: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征求意见稿)
2.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二○○八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环保 标志 速印机 意见 函
附件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一体化速印机》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2.宁波荣大办公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3.山东世纪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4.山东金柏和精密仪器有限公司
5.济南迅普精工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6.深圳市颐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中山华汉兴业机械有限公司
8.宁波首豹高速油印机有限公司
9.宁波荣华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10.东北理光(福州)印刷设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