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示范小区嘉和新城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第二次公示
本文系转贴,原文由 heima2 于 2007-10月-25 周四, 14:35发表
①建设项目概况
泰安市示范小区嘉和新城建设项目位于泰安市高新区,南至配天门大街,北至南天门大街,东至长城路,西至凤翔路。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2亿元,总占地面积约合840亩,总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设计居住户数5100户,居住人口16320人,容积率1.2,绿化率46.2%,总建筑密度15.9%,设计总停车位4500个,其中住宅停车位4100个,公建临时停车位400个。项目建设期为3年。
②项目对环境造成影响的概述
污染因子:施工粉尘、施工噪声、餐饮废气、汽车尾气、生活污水、垃圾
在建设期可能会产生施工、粉尘及噪声等污染周围环境,交通运输量增加影响附近居民的出行等。在运营期,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泰安市污水处理厂处理;餐饮业产生废气以及增加的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可能会影响周围环境。居民产生的垃圾定期收集运往垃圾处理站处理。
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建设期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作;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并设置隔声效果良好的围档来阻挡噪声的传播;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禁止在22点至早上6点使用高噪声设备。使用期居民入住后废水全部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垃圾定期收集,及时清运处理;餐饮业产生废气经复合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排至所在建筑物顶1.5m;对小区内加强绿化。
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各污染因子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围环境不会有大的影响。
⑤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服务。
●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公告之日起10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⑥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直接通过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提出意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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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示范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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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众 调 查 表(示范区).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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