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转贴,原文由 Q Me 于 2007-11月-19 周一, 11:39 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重庆西南制药二厂医药中间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西南制药二厂医药中间体车间工程;
2、项目性质:扩新建;
3、建设地点:重庆市江津区,重庆德感工业园区;
4、产品结构及生产规模:年生产扎那米韦中间体0.8吨、医药中间体1-叔丁氧羰基-3-哌啶酮3吨;
5、投资规模:总投资约650万;
6、占地面积:拟建工程在现厂区内建设,不新征地;
7、劳动定员:新增加劳动定员48人;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气:主要是反应尾气SO2、HCL和有机溶剂在生产过程中因挥发而排放,污染物溶剂主要是甲苯、甲醇。
废水:主要是工艺废水和生活污水,以有机污染物为主,COD达106mg/l,为典型的高浓度有机废水。
固废:主要是废活性炭、废催化剂、蒸馏残液、废有机溶剂,均属于危险废物。
噪声:主要来自冷冻机、离心机、水喷射泵等设备噪声,噪声级约为80~85分贝。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废气:采取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和尽量密闭操作的措施。对SO2、HCL采取碱液吸收和水吸收的措施。
废水: 车间预处理后,进入厂污水站进一步处理后,达一级标准排放。
固体废物:废活性炭、蒸馏残液送有资质的单位集中统一处理,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废有机溶剂界外综合利用。
噪声:车间墙体隔声。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工程符合德感工业园区规划,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的产品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和清洁生产要求;生产中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控制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加强安全生产措施、避免环境风险影响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工程的选址合理、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重庆西南制药二厂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位于评价范围内。
2、主要事项:
公众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采用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辅以网络表单、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调查问卷、网络表单、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如下:
1、重庆西南制药二厂
联系人:黄亮
联系电话:47855556
邮编:400800
2、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
邮政编码:400020
电话:67634077
传真:67634077
联系人:贾 凝
电子邮件:
cqeia@163.com重庆西南制药二厂
2007-11-19